本報訊(記者 譚西 實習記者 陳曦)今年我市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達1.2 萬人,為切實做好他們的就業創業工作,市政府辦日前專門下發通知,為畢業生就業開“處方”。
認真落實高校畢業生到基層服務就業政策,引導其到各類企業就業。探索利用政策捆綁方式促進企業吸納就業,發揮各類企業就業主渠道作用,建立企業空崗申報聯系制度;繼續實施農村基層人才隊伍振興計劃、選聘高校畢業生到村任職計劃、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鼓勵高校畢業生到基層就業。事業單位自然減員后的空缺職位,重點用于高校畢業生的招聘;鼓勵人力資源中介機構推薦高校畢業生就業,各類人才中介和職業中介機構免費介紹本市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就業。凡簽訂1 年以上期限勞動合同,按每人200 元的標準給予一次性職介補貼;規范管理國有企業招聘高校畢業生,除涉密等特殊崗位外,實行公開招聘。
拓寬高校畢業生就業見習渠道。從今年7 月1 日起,將就業見習基本生活補貼標準調整為每人每月1000 元,補貼時間最長不超過6 個月。畢業年度和兩年內未就業的有見習意愿的高校畢業生,全部納入就業見習工作范圍,國有企事業單位見習人數一般不得低于單位在崗職工總數的1%。鼓勵引導非國有單位接納高校畢業生見習,將就業見習作為托底安置措施,逐步提高就業見習留用率。從2014 年起,各縣區當年新增管理類公益性崗位,主要用于安置就業困難的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
我市決定,2015 年年底前對小型微型企業新招用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簽訂1 年以上勞動合同并按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費的,按其為畢業年度高校畢業生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給予1 年的社會保險補貼。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畢業兩年內實現靈活就業,在公共就業人才服務機構辦理實名登記,并按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費和基本醫療保險費的,根據其實際繳費情況,給予不超過2/3 的社會保險補貼,最長不超過2 年。
同時,積極鼓勵扶持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對到縣區及以下基層單位就業,服務期限達3 年以上(含3 年)的高校畢業生,落實相應的學費補償和助學貸款代償政策。各縣區、各相關部門將制定出臺配套措施,明確相應條件、標準和程序,落實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在企業登記、稅收優惠、申請小額貸款、創業場所租金補貼等方面的優惠政策。市、縣區政府每年從財政資金中安排500 萬元,用于高校畢業生創業的一次性開業補貼、啟動資金扶持和創業帶動就業獎勵。整合小額擔保貸款、高校畢業生創業基金貸款、專項創業資金及社會相關扶持資金,多層次、多渠道、多形式助推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
加強創業孵化基地建設,是我市推進高校畢業生自主創業的另一項有力措施。鼓勵引導企業特別是民營企業積極參加大學生創業孵化基地建設,吸納更多有創業意愿和能力的高校畢業生創業。對各類組織建立的大學生創業園、創業孵化基地和小企業創業基地,按有關規定給予補貼。為提升高校畢業生的創業能力,組織開展創業培訓,幫助高校畢業生系統掌握創業知識,了解創業環境和政府的扶持政策,規避創業風險,學習創業技能,增強自主創業能力和就業競爭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