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3日有網友舉報安康市張灘公平九年制學校支部書記屈某在其兒子的婚宴上大操大辦,涉嫌違紀。10月23日西部網記者聯系到張灘鎮紀委書記張海峰,張海峰表示屈某在婚宴前后都按照規定到紀委備過案,但在婚宴過程中有無違紀行為還要進行進一步調查。
婚宴有報備為三十桌
10月23日,在安康某公眾微博有網友匿名爆料稱,“安康市漢濱區張灘中學(實為張灘公平九年制學校)屈書記兼校長(實為支部書記),10月6日在安康賓館“頂風違紀”大操大辦兒子婚禮,中華煙,一百多的西鳳酒,現場收禮金。據了解張灘鎮紀委共批示十五桌酒席,實際四十二桌。屈解釋“張灘紀委批了他男女雙方各十五桌,且他自己只有三十二桌”,酒席單價888元。”
10月23日下午西部網記者就此事向張灘鎮紀委了解,張灘鎮紀委書記張海峰表示,屈某在10月6日為兒子舉辦婚宴確有其事,事前事后均有報備,“根據其報備情況,并未發現違紀情況,但我們會根據舉報內容做認真的調查。”
在一份有著張海峰簽名批準的《關于子女結婚舉辦婚宴的請示報告》中,屈某表示婚宴會本著“厲行節約、婚事簡辦”的原則,共計舉辦30桌宴席。其中,雙方各15桌。
同時張海峰也像西部網記者出示了屈某填寫的《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辦理婚喪事宜事前報告表》和《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辦理婚喪事宜事后報告表》,其中《事后報告表》中宴請規模一欄中,屈某填寫了親屬人數150,其他人數未填。
張灘鎮紀委:婚宴規模兩方分開算
2014年9月1日,安康市紀委、市委組織部、市監察局聯合印發《關于規范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暫行規定》,《規定》中對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操辦婚喪事宜做了具體的規定。
“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操辦婚喪事宜,按照干部管理隸屬關系,履行事前、事后報告制度,報告內容包括姓名、職務、操辦事宜、時間、地點、邀請人數及范圍等,婚慶宴席總數控制在15桌以內,喪事宴席總數控制在20桌以內,宴請參加人員限于本人親屬范圍之內。”
屈某在張灘鎮紀委的《請示報告》中共計30桌的規模,明顯與《規定》中婚慶宴席總數控制在15桌以內相悖。
對此,張海峰解釋,“我們給屈某批的是十五桌,就算女方家也是黨員干部或公職人員,至少也可以有十五桌,雙方是要分開算的。我們這里的習俗,女方在結婚時需要單獨宴請,所以兩次宴請可以合起來一起辦。”
安康市紀委:合辦可以為三十桌
為了了解《規定》的具體解釋,西部網記者找到發文的安康市紀委,安康市紀委教研室方主任說,規定只針對一方,如果雙方均為黨員干部或公職人員,合辦不超過三十桌就不算違紀。
“安康有些地方確實有這樣的習俗,接親前一天,女方需要宴請親朋,但是現在越來越多的人選擇合在一起辦。規定是針對一方的,如果雙方均為黨員干部或公職人員,一方均不能超過十五桌,合辦不能超過三十桌,而且雙方都需向有關單位進行報備。”
“如果只有一方為黨員干部或公職人員,如果婚宴合辦,在報備時需把婚宴雙方情況都寫明,且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一方不能超過十五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