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康市人民政府印發了《關于印發創建省級創業型城市工作實施意見的通知》(安政辦發〔2014〕139 號)(以下簡稱《意見》),標志著我市正式啟動省級創業型城市創建工作,我市全民創業工作提質升速,正式步入“快車道”。
《意見》中將我市省級創業型城市創建工作分為四個階段、六大體系、十二項目標任務、二十二類建設內容和六十五個考核要素。《意見》提出通過不斷完善“組織領導、政策支持、資金支持、創業培訓、創業服務、工作考核”六大體系,到2017年,全市創業者指數達到7%以上,新增創業者保持5%以上的年增長率,創業企業比率達到15%以上,創業企業保持4%以上的年增長率;全市創業企業年生存指數達到70%以上,創業企業年銷售收入份額達到15%,創業企業銷售收入年增長率達到4%以上,創業企業銷售收入年貢獻率達到15%以上;全市創業帶動就業指數達到1∶6,創業企業就業比率達到15%以上,創業企業就業年增長率保持在5%以上,創業企業就業年貢獻率達到15%。我市創業活動、創業能力、創業貢獻率等基本指標達到或超過全省平均水平,全面達到省級創業型城市標準。
按照《意見》規劃,通過省級創業型城市創建工作,我市創業環境將進一步優化,創業資源實用性、共享能力將進一步提升,各項相關政策和公共服務作用將得到充分發揮,創業帶動就業工作成效進一步明顯,最終形成政府推動創業、部門支持創業、群眾勇于創業的良好氛圍,建成創業環境優良、融資渠道暢通、服務體系完善、扶持政策到位的創業就業工作新格局。
為貫徹《意見》要求,市政府成立了由分管副市長為組長,市委宣傳部、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人社局、各縣區人民政府等42個市直部門、縣區政府為成員的創建省級創業型城市工作領導小組,從15年起將創業型城市創建工作列入全市經濟社會發展重要內容,納入年度綜合考評。
創業是發展之源、富民之本、和諧之基,既是穩增長、促改革、調結構、惠民生的重要催化劑,也是加快新型工業、現代農業、生態旅游、循環經濟、“飛地經濟”發展的重要舉措,更是堅持民生為本、擴大就業崗位、加快建設美麗富裕新安康的現實總要。本次頒發的《意見》是繼今年3月《安康市人民政府關于進一步推進全民創業促就業的意見》(安政發〔2014〕10 號)后我市再次頒布的引領創業的重要綱領,兩個《意見》的頒布實施促使全市上下現已形成“百姓創家業、能人創企業、企業創大業、創業帶就業”的濃厚氛圍,對我市催生市場主體,提升發展活力,打造區域核心競爭力具有深遠影響和重要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