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三章 積極承擔國際責任和義務
擴大對外援助規模,完善對外援助方式,為發展中國家提供更多免費的人力資源、發展規劃、經濟政策等方面咨詢培訓,擴大科技教育、醫療衛生、防災減災、環境治理、野生動植物保護、減貧等領域對外合作和援助,加大人道主義援助力度。積極落實2030年可持續發展議程。推動形成多元化開發性融資格局。維護國際公共安全,反對一切形式的恐怖主義,積極支持并參與聯合國維和行動,加強防擴散國際合作,參與管控熱點敏感問題,共同維護國際通道安全。加強多邊和雙邊協調,參與國際網絡空間治理,維護全球網絡安全。推動反腐敗國際合作。
第十二篇 深化內地和港澳、大陸和臺灣地區合作發展
支持港澳鞏固傳統優勢、培育發展新優勢,拓寬兩岸關系和平發展道路,更好實現經濟互補互利、共同發展。
第五十四章 支持香港澳門長期繁榮穩定發展
全面準確貫徹“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針,嚴格依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發揮港澳獨特優勢,提升港澳在國家經濟發展和對外開放中的地位和功能,支持港澳發展經濟、改善民生、推進民主、促進和諧。
第一節 支持港澳提升經濟競爭力
支持香港鞏固和提升國際金融、航運、貿易三大中心地位,強化全球離岸人民幣業務樞紐地位和國際資產管理中心功能,推動融資、商貿、物流、專業服務等向高端高增值方向發展。支持香港發展創新及科技事業,培育新興產業。支持香港建設亞太區國際法律及解決爭議服務中心。支持澳門建設世界旅游休閑中心、中國與葡語國家商貿合作服務平臺,積極發展會展商貿等產業,促進經濟適度多元可持續發展。
第二節 深化內地與港澳合作
支持港澳參與國家雙向開放、“一帶一路”建設,鼓勵內地與港澳企業發揮各自優勢,通過多種方式合作走出去。加大內地對港澳開放力度,推動內地與港澳關于建立更緊密經貿關系安排升級。深化內地與香港金融合作,加快兩地市場互聯互通。加深內地同港澳在社會、民生、文化、教育、環保等領域交流合作,支持內地與港澳開展創新及科技合作,支持港澳中小微企業和青年人在內地發展創業。支持共建大珠三角優質生活圈,加快前海、南沙、橫琴等粵港澳合作平臺建設。支持港澳在泛珠三角區域合作中發揮重要作用,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和跨省區重大合作平臺建設。
第五十五章 推進兩岸關系和平發展和祖國統一進程
堅持“九二共識”和一個中國原則,堅決反對“臺獨”。在堅持原則立場基礎上,以互利共贏方式深化兩岸經濟合作,擴大兩岸合作領域,增進兩岸同胞福祉,鞏固和推進兩岸關系和平發展。
第一節 促進兩岸經濟融合發展
加強兩岸宏觀政策交流,拓展經濟合作空間和共同利益。推動兩岸產業優勢互補、融合發展,鼓勵兩岸企業相互持股、合作創新、共創品牌、共拓市場。深化兩岸金融合作,支持兩岸資本市場開展多層次合作。推動兩岸貿易投資擴大規模、提升層次。擴大對臺灣服務業開放,加強兩岸在農漁業、中小企業、電子商務等領域合作。推進海峽西岸經濟區、中國(福建)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打造臺商投資區、平潭綜合實驗區、福州新區、昆山深化兩岸產業合作試驗區等對臺合作平臺,深化廈門對臺合作支點建設。鼓勵長三角、珠三角、環渤海等臺資企業聚集區發揮優勢,支持臺資企業轉型升級,引導向中西部地區梯度轉移。
第二節 加強兩岸人文社會交流
擴大兩岸人員往來,完善臺灣同胞待遇政策措施,為臺灣居民在大陸工作、學習、生活提供更多便利。加強兩岸文化交流合作,共同弘揚中華文化,增進兩岸同胞文化、民族認同。深化兩岸教育交流合作,擴大兩岸高校學歷互認范圍,推進閩臺職業教育交流合作試驗區建設。鼓勵兩岸聯合開展科技研發合作,深化兩岸學術交流。加強兩岸基層和青少年交流,讓更多臺灣普通民眾、青少年和中小企業在交流合作中受益。
第十三篇 全力實施脫貧攻堅
充分發揮政治優勢和制度優勢,貫徹精準扶貧、精準脫貧基本方略,創新扶貧工作機制和模式,采取超常規措施,加大脫貧攻堅力度,堅決打贏脫貧攻堅戰。
第五十六章 推進精準扶貧精準脫貧
按照扶貧對象精準、項目安排精準、資金使用精準、措施到戶精準、因村派人精準、脫貧成效精準的要求,切實提高扶貧實效,穩定實現農村貧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義務教育、基本醫療和住房安全有保障。
第一節 創新扶貧開發方式
根據致貧原因和脫貧需求,對貧困人口實行分類精準扶持。通過發展特色產業、轉移就業、易地扶貧搬遷、生態保護扶貧、教育培訓、開展醫療保險和醫療救助等措施,實現約5000萬建檔立卡貧困人口脫貧;通過實行社保政策兜底,實現其余完全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貧困人口脫貧。探索資產收益扶持制度,通過土地托管、扶持資金折股量化、農村土地經營權入股等方式,讓貧困人口分享更多資產收益。
第二節 健全精準扶貧工作機制
全面做好精準識別、建檔立卡工作。加強貧困人口動態統計監測,建立精準扶貧臺賬,加強定期核查和有進有出動態管理。建立貧困戶脫貧認定機制,制定嚴格規范透明的貧困縣退出標準、程序、核查辦法。建立扶貧工作績效社會監督機制,開展貧困地區群眾扶貧滿意度調查,建立扶貧政策落實情況跟蹤審計和扶貧成效第三方評估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