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做好陜西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陜西省紀委辦公廳日前印發了《關于進一步加強歷史文化遺產保護領域監督執紀問責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要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認真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指示,把做好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工作作為強化“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實際行動,強化監督執紀問責,嚴肅查處歷史文化遺產保護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
《通知》指出,圍繞歷史文化遺產保護領域,聚焦關鍵重點,著力查處和糾治以下6類問題:對習近平總書記關于做好陜西歷史文化遺產保護重要指示批示和中央關于加強文物保護重要決策落實不力等違反政治紀律問題,層層批轉、應付了事等形式主義官僚主義突出問題;以文化旅游為名,違規在歷史文化遺產保護區內興建旅游設施,破壞文物古跡的整體風貌等問題;在制定城鄉建設規劃、批準項目用地、實施工程建設、開發旅游資源等活動中拆毀、破壞文物遺址,強令文物保護單位違法審批等問題;侵占挪用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經費,占用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用地、設施,干擾阻撓文物保護部門執法等問題;有關單位和工作人員失職失責,不擔當不作為,對破壞歷史文化遺產的行為不及時制止,借從事歷史文化遺產保護之便,監守自盜,違規參與文物經營,非法出借、買賣文物,在歷史文化遺產工程項目和招投標工作中營私舞弊、浪費資財、收受賄賂等問題;對涉及文物違法犯罪打擊不力,壓案不查,有案不辦,以罰代刑,包庇縱容文物犯罪,或者為從事文物犯罪的黑惡勢力充當“保護傘”等問題。
《通知》強調,要重點查處黨員領導干部以發展經濟、改善民生為名,破壞歷史文化遺產、濫用權力搞權錢交易、公職人員包庇縱容文物犯罪、為文物犯罪團伙充當“保護傘”問題。對涉及領導干部破壞歷史文化遺產的問題線索要優先處置,深挖細查,重點案件要直查直辦或提級辦理。對查實的問題,既要按照文物保護法和相關法律法規追究責任,還要嚴肅追究保護歷史文化遺產不力的失職失責行為,對構成刑事責任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通知》要求,要結合查處歷史文化遺產中的腐敗和作風問題,深化以案促改,督促黨委、政府和有關職能部門深入分析歷史文化遺產保護中存在的深層次問題,剖析問題根源,有針對性地加以整治。把個性問題與共性問題、立行立改與長效機制建設有機結合起來,舉一反三,推動建立歷史文化遺產保護的有效機制。
此項工作將在2020年3月之前集中開展,工作成效納入對各市區2020年度黨風廉政建設年度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