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7日,記者從省市場監管局獲悉:該局日前印發《全省特種設備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以下簡稱《行動方案》),旨在深化源頭治理、系統治理和綜合治理,推動全省特種設備安全水平持續提升,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
《行動方案》明確,每年2月至3月為企業復工復產隱患自我排查月;4月至5月為企業法規政策、技術規范、主體責任、設備風險自查整改月;6月至7月為企業自我風險研判月;8月至9月為企業應急演練月。特種設備安全生產專業委員會成員單位和屬地政府要督促、協調和指導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切實維護和保障特種設備安全。
《行動方案》強調,相關單位要解決重點領域突出問題,提升安全事故防范能力。2020年,重點治理壓力管道、氣瓶、電梯、作業人員考試機構等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行為;2021年,重點治理檢驗檢測機構、壓力容器、鍋爐、起重機械等存在的問題;2022年,重點治理場(廠)車、大型游樂設施、客運索道等存在的問題。
《行動方案》指出,相關單位要及時對本行業、本地區特種設備安全風險和問題隱患進行研判及排查,明確責任單位和工作要求;對問題嚴重且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企業,依法實行退出機制;嚴肅問責問效,對責任落實不到位、工作開展不得力、不能按期完成任務的企業,采取約談警示、通報曝光、考核問責等措施,對失信企業納入“黑名單”,實施聯合懲戒;對違法違規行為,嚴格依法依規進行處罰,并及時公開處罰信息,在全社會形成參與支持、齊抓共管、群防群治的良好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