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設區市工信局,楊凌示范區工業和商務局,韓城市中小企業局、省級有關單位:
根據《陜西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認定管理辦法》(陜中企規發〔2017〕139號)和《關于申報2021年度省級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的通知》(陜工信發〔2021〕80號)精神,經各級推薦,省工信廳組織評審和公示,確定了2021年度陜西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名單(以下簡稱“省級示范平臺”),現予以公布,并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授予咸陽非金屬礦研究設計院有限公司等45家平臺“陜西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稱號。省級示范平臺認定有效期三年。
二、省級示范平臺要不斷完善服務功能,創新工作思路,突出服務特色,提升服務質量,滿足中小企業發展需要,主動開展公益性服務,并能夠積極承擔中小企業工作部門委托的各項任務,切實發揮示范帶動作用。
三、各市(區)中小企業主管部門要切實履行監督檢查職責,定期對轄區內示范平臺的服務質量、服務收費情況、服務滿意度等運營情況進行檢查,并做好示范平臺年度工作總結和檢查情況報告,于每年三月底前向省廳報送示范平臺工作報告。
附件:2021年度陜西省中小企業公共服務示范平臺名單
陜西省工業和信息化廳
2021年8月3日